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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混凝土加工工程

项目详情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混凝土加工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0300161010(试)
发布时间:2026-07-17 15:0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清花高速TJ6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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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混凝土加工工程公告
公告内容: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混凝土加工工程(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混凝土加工工程(包件名称)
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0300161010(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TJ6标段 (项目名称)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 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混凝土加工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清花高速TJ6标段 。
建设规模:
混凝土拌和生产,拌和站设备保养维护、混凝土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清花高速TJ6标段混凝土加工工程 。
包件划分: 不分包件  。
计划工期:满足询价人施工期间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计划总工期210天。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①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 台” ,下同)(网址:https://zj.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  15  时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  15  时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 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使用CA 数字 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 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地点: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北路3-269号
联 系 人:宋琳 
电 话:18812500705 
电子邮件:421431032@qq.com
2026  年 7 月  17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资质范围必须与招标项目相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含)及以上资质标准
2.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一年盈利。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 混凝土劳务 工程分包。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航局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航局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航局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航局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
人(现场
负责人)
1
具有一个同类型项目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需填写投标文件中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
技术负责

1
具有一个相似项目相关工程施工经验。
安全负责

1
具备安全员资格证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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