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辽宁沈阳机场完善部分助航灯光及标记牌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沈阳机场完善部分助航灯光及标记牌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沈阳机场完善部分助航灯光及标记牌工程施工备案记录编号:民航东北招标备字〔2026〕22号项目类型:施工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07-17 15:00:00至 2026-07-20 17:00:00。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标段名称沈阳机场完善部分助航灯光及标记牌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沈阳汇通智联电子工程设计安装有限公司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天合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候选人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综合总得分93.6686.985.84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鹏李许光丁勇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辽1212023202400972京1112022202302388辽1212004200701296
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
投标人业绩https://zbtb.caac.gov.cn/sys-content/index/tbrText.html?t=00000000616e85860161784631d2013bhttps://zbtb.caac.gov.cn/sys-content/index/tbrText.html?t=00000000616e85860161c0db0d9c16e5https://zbtb.caac.gov.cn/sys-content/index/tbrText.html?t=0000000062851db80162853ff52404b5
投标报价(元)
质量合格合格合格
工期427日历天。计划日期:2026年7月30日—2027年9月30日。具体开工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427日历天。计划日期:2026年7月30日—2027年9月30日。具体开工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427日历天。计划日期:2026年7月30日—2027年9月30日。具体开工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
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候选投标单位 评审项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沈阳汇通智联电子工程设计安装有限公司形式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资格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响应性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等评分 (S1)16.0015.4017.8417.1017.9017.4415.88
投标报价评分 (S3)68.3168.3168.3168.3168.3168.3168.31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S2)3.903.503.304.003.503.003.30
其它评分因素 (S5)5.005.005.005.005.005.005.00
北京京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形式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资格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响应性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等评分 (S1)15.3016.3615.0015.7016.8217.2416.22
投标报价评分 (S3)62.9862.9862.9862.9862.9862.9862.98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S2)2.703.002.503.003.503.002.00
其它评分因素 (S5)5.005.005.005.005.005.005.00
辽宁天合空港建设有限公司形式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资格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响应性评审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
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等评分 (S1)15.6015.9017.8814.9217.5417.1615.98
投标报价评分 (S3)60.6460.6460.6460.6460.6460.6460.64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 (S2)4.204.003.604.003.503.503.70
其它评分因素 (S5)5.005.005.005.005.005.00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人:
王小宁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电话:
024-88299066
投诉受理部门: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投诉受理部门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24-88294353

招标单位: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07-17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