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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清洁能源公司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6年7月第41批次1个采办包20260716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清洁能源公司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6年7月第41批次1个采办包20260716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清洁能源公司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清洁能源公司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清洁能源公司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专有协议-副本》及技术要求书附件
2026年7月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应答人为事业单位投标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业绩要求: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新能源工程设计或能源工程设计或上部组块设计的服务验收业绩,且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和 2)服务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新能源工程设计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且同一年度累计订单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5)应答人应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6)应答人应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商务联系人电话:0755-26023524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区域中心
2026年7月16日
2026-07-17 19:00:002026-07-23 19: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采购技术要求书-南方片区新能源新建工程辅助设计技术支持服务-副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