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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5-48-01-820030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标段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共3.37km,污水提升泵站3.0万m3/d。分为2个子项:①太石路子项:对太石村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400~ DN500污水管约0.67km;②鱼窝头大道子项:对南部鱼窝头社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300~DN800污水管约2.70km,于沥裕街与同业街路口南侧园林空地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3.0万m3/d。
招标内容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暂定总工期10个月,其中鱼窝头大道子项工期6个月且需满足鱼窝头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和投产时间要求。合同总工期自本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47.9559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17 16: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8-10 10:00:00 开标地点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六楼 603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466756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清清 联系电话 1392338408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020-3991064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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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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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5-48-01-820030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标段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共3.37km,污水提升泵站3.0万m3/d。分为2个子项:①太石路子项:对太石村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400~ DN500污水管约0.67km;②鱼窝头大道子项:对南部鱼窝头社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300~DN800污水管约2.70km,于沥裕街与同业街路口南侧园林空地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3.0万m3/d。
招标内容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暂定总工期10个月,其中鱼窝头大道子项工期6个月且需满足鱼窝头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和投产时间要求。合同总工期自本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47.9559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17 16: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8-10 10:00:00 开标地点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六楼 603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466756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清清 联系电话 1392338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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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0115-48-01-820030
投资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标段名称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管网共3.37km,污水提升泵站3.0万m3/d。分为2个子项:①太石路子项:对太石村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400~ DN500污水管约0.67km;②鱼窝头大道子项:对南部鱼窝头社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完善,建设DN300~DN800污水管约2.70km,于沥裕街与同业街路口南侧园林空地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泵站规模3.0万m3/d。
招标内容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期(交货期) 暂定总工期10个月,其中鱼窝头大道子项工期6个月且需满足鱼窝头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和投产时间要求。合同总工期自本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竣工验收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647.95590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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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7-17 16: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8-10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8-10 10:00:00 开标地点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六楼 603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3466756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清清 联系电话 1392338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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