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3 |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设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量为S: (1)当S为奇数时,对评标价不低于第(S+1)/2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2)当S为偶数时,对评标价不低于第S/2个报价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举例说明:某项目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为5家,投标报价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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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 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规定 | 对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 ①进入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不足5家,全部入围; ②进入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超过5家(含5家),则确定前5家入围,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入围。 评标委员会须对上述入围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再次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报价文件的开启和评审,复核不通过不予增补。 如出现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3 | 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 |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即评标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相同报价均占排序,按照评标价由次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相同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举例说明:某项目报价文件评审通过的投标人数为5家,投标报价为:(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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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3 | 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规定 | 对投标人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 ①进入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不足5家,全部入围; ②进入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家数超过5家(含5家),则确定前5家入围,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入围。 评标委员会须对上述入围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再次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按照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复核,直至满足复核通过的前5家入围为止(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入围)。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再次进行复核通过的,方可进入报价文件的开启和评审。 如出现进入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对于复核按照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复核仍不足5家的,按照实际通过复核的投标人家数进入报价文件的开启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