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福建闽建信采购2026010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河、荆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CCTV检测及管道清淤)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7-17
服务热线:400-870-519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河、荆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CCTV检测及管道清淤)服务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河、荆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CCTV检测及管道清淤)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  
3.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6010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9696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9696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所属行业
1
闽侯县荆溪镇溪下河、荆溪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CCTV检测及管道清淤)服务类采购项目
1.00
796966.00


其他未列明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采购人内部相关规定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基础条件:
6.2 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接受,接受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
8.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7月31日9:30(北京时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发布。
12、建设单位: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炳荣
联系电话:0591-22612815
13、采 购 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3、14层
邮编:3501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1-22060069
14、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邮编:350002
联系人:王清清、林欣
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公告附件:无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