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江苏扬州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FFJSZ2026070002
工程名称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宝应县安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应县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_宝应县
工程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846平方米(5.77亩);建筑面积约12000㎡。项目改造包括:消防改造、水电气改造、中心供氧改造、食堂改造、外墙粉刷、病区改造、门急诊改造、康复病区改造等。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BYFFJSZ2026070002001001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 450 2026-08-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07-17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7-17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7-22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YFFJSZ2026070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2026]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宝应县安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宝应县安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宜镇安宜东路120号
2.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本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总占地面积约38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主要对现有门(急)诊区域、检验区域、康复病区、体检中心、药库、消防、水电气、食堂等进行改造提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5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 7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二级资质办理】)。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自2024年07月17日以来(近 2 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5年07月17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近 3 个月中(2026 年 4 月至 2026 年 6 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网站予以公示;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 2025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限制市场准入企业(人员)名单 ”,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10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K2 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为:90%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0.9 分,每偏低 1%扣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7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7月22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
9.2 。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宝应县第三人民医院(宝应县安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宝应县安宜东路74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宝应县开发区柳河路86-1号
联系人: 谢明臻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15062896132 电话: 0514-8889199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良生
邮编: 2258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800
电子邮箱: 1941405850@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8260172
10.3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
联系人:谢明臻 联系方式:15062896132 通讯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74号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安宜东路74号 联系人
谢明臻
传真
电话
15062896132
邮编
2258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开发区柳河路86-1号 联系人
李工
传真
电话
0514-88891999
邮编
225800 E-mail
1941405850@qq.com
相关附件 投标保证金.rar图纸.rar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