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铁投集团2026年度硅酮密封胶(含界面剂)(新建潍宿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工程)第二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Q-2026-ZBHW-0017)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可研报告批复的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等信息(见附件1)。项目涉及物资(见附件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7 月17 日 9 时00分至2026年 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nggzy.jinan.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凭企业CA锁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务必在获取时间内下载秘钥版电子招标文件,否则将造成无法在开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CA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124.128.84.51:9000/jnggzy/jnggzyca/index.jsp);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jnggzy.jinan.gov.cn/col/col57491/index.html。并按照本公告4.4条款要求在“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sdtlzb.com)进行登记备案。 4.4其他要求: 4.4.1潜在投标人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成功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sdtlzb.com)点击“投标管理”菜单—“登记备案”,进行项目登记备案。(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成功的凭证(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上传)。 (1)首次使用“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的用户应当首先登录“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sdtlzb.com)”注册成为投标人,根据平台提示填写企业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及各类资质证书电子版即可注册成功。 (2)“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263402992(杨工)。 4.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潜在投标人须在“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www.sdtlzb.com)进行备案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http://jnggzy.jinan.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开评标工作以 CA数字证书上传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或纸质保险)形式的,纸质保函(或纸质保险)原件应单独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开标当日上午8:30-9:00)递交,递交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567号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南门)一楼前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gov.cn)、山东铁路招标采购平台(http:// www.sdtlzb.com)发布。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6年 8月1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 8.联系方式(异议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567号 联 系 人:杭先生、马瑶、宁海波 电 话:0531-67729282/9283、18660100925、17633025067 邮 箱:jqgtwzb@163.com 账户名称: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威海银行济南高新区支行 账 号:817972401421000556 9.监督监督部门: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567号 监督电话:0531-67729258 邮 箱:jqgtzbb@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501号 举报电话:021-51236693(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30,13:30-17:30)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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