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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6年度日常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2026-07-17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DL-2026-016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26年度日常生活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四)综合评分表中的技术部分中“1.服务方案”原文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0分)
1
服务方案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
2.供货管理方案;
3.配送时效及配送计划。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方案对需求充分响应,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
2.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具有可操作性;
3.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具有可操作性;
4.有对突发情况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每满足上述一点内容得1分,最高得4分。
7

现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6分)
1
服务方案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的需求分析;
2.供货管理方案;
3.配送时效及配送计划。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方案对需求充分响应,内容完整、具有针对性,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2分;
2.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
3.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
4.有对突发情况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
以上4项内容得7分。
10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四)综合评分表中的技术部分中“2.质量管理保障措施及方案”原文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0分)
2
质量管理保障措施及方案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保障措施(包含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及架构、员工管理等);
2.应急保障措施;
3.货物配送质量及维修保养承诺(含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承担及赔偿方案)。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及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对需求剖析充分,针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全面分析,提出具备专业性、实用性的保障措施及承诺,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4分;
2.对需求剖析,有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进行分析,提出具备一定专业性、实用性的保障措施及承诺,基本能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实现服务效果,得2分;
3.对需求剖析不够充分,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分析简单,提出的保障措施及承诺专业性和实用性较差,可能影响本项目服务实施效果,得1分;
4.没有对需求进行剖析,没有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进行分析,或者保障措施及承诺不合理不可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无法实现服务效果,得0分。
7

现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6分)
2
质量管理保障措施及方案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要求提供质量管理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
1.保障措施(包含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及架构、员工管理等);
2.应急保障措施;
3.货物配送质量及维修保养承诺(含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责任承担及赔偿方案)。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及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对需求剖析充分,针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全面分析,提出具备专业性、实用性的保障措施及承诺,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实现服务效果,得6分;
2.对需求剖析,有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进行分析,提出具备一定专业性、实用性的保障措施及承诺,基本能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实现服务效果,得3分;
3.对需求剖析不够充分,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分析简单,提出的保障措施及承诺专业性和实用性较差,可能影响本项目服务实施效果,得1分;
4.没有对需求进行剖析,没有对质量管理保障措施要点进行分析,或者保障措施及承诺不合理不可行的,无法保障本项目服务实施,无法实现服务效果,得0分。
9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四)综合评分表中的技术部分中“3.售后服务承诺”原文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0分)
3
售后服务承诺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承诺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退换货流程;
(2)投诉事件分级及处理细则;
(3)对账管理方案;
(4)所有产品均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4项内容得4分,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及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全面,退货换货流程清晰、投诉分级及处理科学、对账管理详细,得2分;
2.服务承诺内容详细程度一般,但具有基本退货换货流程、投诉分级及处理内容、对账管理内容,得1分;
3.服务承诺内容差,没有基本退货换货流程、没有投诉分级及处理内容、没有对账管理内容,得0分。
6

现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6分)
3
售后服务承诺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承诺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退换货流程;
(2)投诉事件分级及处理细则;
(3)对账管理方案;
(4)所有产品均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
(二)评分标准
提供以上4项内容得4分,提供以上3项内容得3分,提供以上2项内容得2分,提供以上1项内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评标委员会根据措施及方案具体内容按照下列要求进一步进行评分:
1.服务承诺内容具体、全面,退货换货流程清晰、投诉分级及处理科学、对账管理详细,得3分;
2.服务承诺内容详细程度一般,但具有基本退货换货流程、投诉分级及处理内容、对账管理内容,得1分;
3.服务承诺内容差,没有基本退货换货流程、没有投诉分级及处理内容、没有对账管理内容,得0分。
7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四)综合评分表中的技术部分中“6.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原文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0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投标人提供自有或者租赁的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下或本单位名下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所有人需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名称一致,并提供车辆实拍图片佐证,不清晰、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正式发票,行驶证上所有人需与出租方名称一致,并提供车辆实拍图片佐证,不清晰、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现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技术部分(56分)
2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配送车辆:投标人提供自有或者租赁的配送车辆,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无法提供上述车辆,可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亦可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下或本单位名下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上所有人需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名称一致,并提供车辆实拍图片佐证,不清晰、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
2.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租金正式发票,行驶证上所有人需与出租方名称一致,并提供车辆实拍图片佐证,不清晰、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提供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四)综合评分表中的商务部分中“2.体系认证”原文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商务部分(20分)
2
体系认证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涉及日用品相关的售后服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五星(或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涉及日用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得6分;五星以下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涉及日用品相关的售后服务)得3分,其他情况得不得分。
以上2项合计最高得9分。
说明:如企业建立体系并实际运行不满3个月,可提供承诺函方式,亦可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截图显示有效),或提供承诺函。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9

现更正为:

评审部分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
(分)

商务部分(14分)
1
体系认证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与货物销售或货物配送服务相关,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说明:如企业建立体系并实际运行不满3个月,可提供承诺函方式,亦可得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截图显示有效),或提供承诺函。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6.同时,上述评分更正后,技术部分总分原为50分,现同步调整为为56分,商务总分原为20分,现同步调整为为1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以及原采购公告、原更正公告矛盾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10-1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0390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2301
联系方式:张工 0755-2691082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工 0755-26910825
邮 编:518000
邮 箱:gzgk@gzgkbidding.com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采购人: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