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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7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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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至相关部门了解该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年检情况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对转让标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为由拒签二手车买卖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涉及的相关过户费用(不包括违章曝光的罚款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计息。
四、本次资产转让完成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以现状交付车辆。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自愿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现状竞买,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一辆别克牌客车(苏AJ9N10)公开转让
| 二手车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 | 车架号 |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5.0569 | 其他说明信息 | 车辆里程数:15.0569(万公里),数字仅供参照,以实际里程数为准。
车辆信息:参见附件《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9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07
| 评估机构 | 南京百美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特别告知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转让标的并对转让标的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资产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至相关部门了解该转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有无违章记录、车船税的缴纳情况以及年检情况等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对转让标的全部状况做出充分了解,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为由拒签二手车买卖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
三、本次资产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涉及的相关过户费用(不包括违章曝光的罚款等非正常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计息。
四、本次资产转让完成相关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以现状交付车辆。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自愿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现状竞买,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913200000879239664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0.9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 标的交割 |
按照《二手车买卖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联系人 | 梁先生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18020112001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转账之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的意向受让方账号,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进行保证金“确认付款”,确认后订单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应自行确认其符合购买资格,确保车辆过户无障碍。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
(三)《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将交易价款付至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保证金的处置按照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 报名手续 |
一、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转让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延时报价开始前6个小时之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交易所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情况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 | 100 元人民币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7-17 11:00:00 - 2026-07-27 15:00:00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江苏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jscq.com.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附件资料 | 9登记证.pdf9行驶证.pdf8合同模板.pdf9保单 (2).pdf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83163387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技术支持联系人 | 曾先生 |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1808637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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