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
项目详情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2026-2028饮用水级处理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1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为自筹资金。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
2.1.产品名称:生活饮用水级水处理剂聚氯化铝(PAC)
2.2.执行标准:GB15892-2020,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处理,Al2O3≥29%。
2.3.净重:25KG/袋(固体)。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年,按需供货、分批进货。
2.5.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当批交货。
2.6.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最高限价:?3,200.00元/吨。
2.8.预估使用量:200吨/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3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2、若供应商是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并进行说明;
③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01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④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01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⑥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7月17日8时00分起至2026年7月23日17时30分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汇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2.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0室获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采取现金、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4.2.2汇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4042310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1000008586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2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第3会议室(401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路1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716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邓昭帅、蒋登星、吴昊天、吕燕飞、刘阳
联系电话:0871-68359985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2026-2028饮用水级处理剂聚氯化铝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53A0092600121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为自筹资金。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2.项目概况
2.1.产品名称:生活饮用水级水处理剂聚氯化铝(PAC)
2.2.执行标准:GB15892-2020,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处理,Al2O3≥29%。
2.3.净重:25KG/袋(固体)。
2.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年,按需供货、分批进货。
2.5.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日内完成当批交货。
2.6.供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7.最高限价:?3,200.00元/吨。
2.8.预估使用量:200吨/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①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近3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注: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2、若供应商是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并进行说明;
③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01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④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01月)至磋商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⑥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7月17日8时00分起至2026年7月23日17时30分止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汇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2.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10室获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采取现金、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4.2.2汇款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电汇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40423103@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汇款信息: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1000008586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27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7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第3会议室(401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嵩明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润泽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嵩明县小街人畜饮水管理站、嵩明县小横山人畜饮水管理站)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水路1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97160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邓昭帅、蒋登星、吴昊天、吕燕飞、刘阳
联系电话:0871-68359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