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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三小学等18所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补疑2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合肥
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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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和平小学第三小学等18所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改造EPC工程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YYBZ50014)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请问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此项要求?
答:符合。
(2)请问装饰或改造或装修改造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公共建筑的装饰或改造或装修改造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请问我司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或公共建筑装饰改造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请问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个业绩?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评审标准要求中“注2”要求,资格评审业绩不予计分,故不予认可。
2、详细评审标准条款 2.2.2
(1)人员业绩“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本项满分5分。”
(1)请问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装饰改造业绩是否符合此项要求?
答: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评分规则第2条:2.人员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资格评审业绩不予计分。疑问: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分别提供1个资格审查业绩和1个评分业绩,且资格评审业绩不予计分,总计需提供2个业绩。本项目控制价低于1000万,体量较小,当前设置的业绩要求数量偏多,存在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调整为要求1个业绩,且资格评审业绩可在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计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符合《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6年版)》,不存在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等情况,故不予调整。
(3)请问我单位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公共建筑装饰装修项目或精装修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为联合体设计单位,设计业绩提供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可否代替竣工验收证明?
答:设计业绩提供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无法证明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故不可以代替竣工验收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关于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人员业绩”的设计负责人业绩,根据附录5,“第二类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我司项目施工许可证颁发单位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请问我司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可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 系 人:杜安超
电  话:0551-62810676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芜湖路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项目负责人:杨超
电  话:0551-64498360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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