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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17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1715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影像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建设背景
1、随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群众就医需求逐步向多样化、个性化、便捷化转变,对医院诊疗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与就医体验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近年来,本院接诊患者总量持续逐年递增,传统放射检查诊疗模式弊端逐步凸显,检查流程繁琐、患者等候周期长、就医体验不佳等问题频发,既制约了医院诊疗服务效率提升,也难以适配新时代智慧医疗的发展需求。
2、2024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明确要求将数字影像云服务作为基本医疗服务内容向患者提供。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辽宁省于2025年7月28日印发《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9月28日起,对不能提供符合标准数字影像云服务的医疗机构,其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将减收5元。
3、为积极响应国家及省级医保政策要求,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缩短患者院内滞留时间、提升诊疗效率,实现影像资料便捷管理和跨院互认,有效增强患者满意度。本院亟需启动影像云平台及云胶片服务项目建设,助力医院高质量、标准化、智慧化发展。
二、技术参数
一 总体要求
1.1 系统业务设计及技术设计需充分考虑医院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结合海量检查检验数存储,大用户量同时在线的业务需求来完成,具备充分的先进性,可扩展性。
1.2 检查数据归本医疗机构及患者所有。
1.3 ★满足《辽宁省医学影像云功能规范》,《辽宁省医学影像云技术规范》前提下,根据医院要求将医学影像及报告上传至院外云端影像云平台。
二 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2.1 数字影像集成服务平台
2.1.1 支持CT,MR,DR等符合DICOM通讯设备的数据对接。
2.1.2 支持从CT,MR,DR等设备、院内PACS或RIS 以及第三方影像平台接收影像。
2.1.3 支持兼容https、WebService、视图等多种接口对接方式,对接Oracle等主流数据库。
2.1.4 提供DICOM的SOP Class:Storage SCU/SCP,Storage Commitment SCU/SCP;可直接接收所有符合DICOM3.0标准的影像数据传输;支持DICOM 传送与接收;支持DICOM Query/Retrieve服务,实时查询检索DICOM全序列影像;确保影像传输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2.1.5 支持多层存储与管理,产品应确保影像数据均按照标准格式进行存储;
2.1.6 支持将CT、DR、MRI等医技科室数据存储于云端,实现统一归档、管理与后续的扩展应用。
2.1.7 支持系统对于影像/存储/数据库/备份服务器监控。
2.1.8 提供开放式、标准化数据访问接口,支持各类影像数据的一体化平台集成应用,提供但不限于二维码浏览、短信链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入口方式。
2.1.9 支持医疗机构注册、用户注册、用户信息审核、角色分配、权限分配等管理功能。
2.1.10 支持多条件检索相关检查,包括但不局限于检查号、就诊类型、检查类型检索等。
2.1.11 ▲应支持实现医疗机构影像上传量、阅片量、诊断量等信息的查询和统计,并以多种形式加以呈现,当年、当月、当日等维度统计展示。
2.1.12 日志管理。扫码日志,阅片日志,登录日志,操作日志,短信查询。
2.1.13 医疗机构可以后台查看云影像上传状态
2.1.14 医疗机构可选择性删除已上传的云影像
2.1.15 ▲可优先上传急诊影像
2.2 影像处理软件功能要求
2.2.1 支持图像缩放、移动、旋转、左右镜像、翻转。
2.2.2 支持序列同层定位以及同步浏览。
2.2.3 ▲提供线、椭圆、多边形、文字、角度、曲线、脊柱位等多种影像标记形式。(提供手机端脊柱标记截图图证明)
2.2.4 ▲具备VR/3D影像重建,可设置骨胳、肌肉、血管等多种重建模式(提供3D模型被切割时框选及切割后部分缺失的两个手机截图证明)。
2.2.5 ▲MPR模式下,可调节影像层厚,达到影像医生薄层诊断需求(提供手机端截图证明)。
2.2.6 提供单序列、双序列、四序列等多种序列挂片显示格式,可选择单影像、双影像、四影像等序列显示方式。
2.2.7 显示/隐藏 DICOM 文件头信息。
2.2.8 支持8种以上窗宽窗位预设。
2.2.9 ▲3D模式下,可对3D模型的任意部分进行切除。(提供手机端截图证明)
2.2.10 ▲3D模式下,可进行断层查看。(提供手机端截图证明)
2.2.11 ▲具备PET/CT影像融合功能,并可调整PET和CT影像的融合比例。(提供手机端截图证明)
2.2.12 ▲PET/CT影像融合的3D重建功能。(提供手机端截图证明)
2.2.13 ▲支持图像锐化功能。(提供手机端增强前后截图证明)
2.3 数字影像应用平台要求
2.3.1 支持数字报告和影像中的患者信息脱敏。
2.3.2 支持与医院公众号进行对接。
2.3.3 支持数字化报告、查看影像DICOM原始文件、完整的PDF格式检查报告。
2.3.4 电子报告的布局、版式、内容与打印的纸质及胶片完全相同。
2.3.5 提供日志服务,对系统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对系统故障、报错等信息记录并保存,对用户访问数据库行为进行记录,便于后期追溯。
2.3.6 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当患者检查报告审核完成,同步进行短信推送通知患者。
2.3.7 支持患者通过扫描二维码、短信链接等多种方式查看数字影像和检查报告。
2.3.8 支持患者通过移动端浏览各类检查报告、DICOM影像。
2.3.9 支持通过移动端推送消息或短信的方式接收报告完成信息。
2.3.10 患者身份认证:支持患者在查阅数字影像时进行身份认证,支持不少于3种认证方式,并支持后台灵活管理配置,必须包含证件号、手机号、姓名三种认证方式。
2.3.11 支持患者可以通过移动端对电子影像进行分享、已保存影像删除等操作。支持2D 查看;最大强度投影(MIP);轴向、矢状和冠状的多层面重建(MPR);3D 体积渲染等。
2.3.12 支持患者匿名分享、加密分享、日期限制分享等,满足不同患者对自己云影像数据的管理要求。
2.3.13 支持患者通过移动端浏览图片应与自助机获得的电子胶片相同。
2.3.14 在数字影像页面上可使用大语言模型对影像诊断报告内容进行解读。(提供截图证明)
2.3.15 支持医生通过扫描患者院内报告上方二维码/条码或通过有权限账号登录系统,实现调阅、处理影像数据,或查看、出具诊断报告。
2.3.16 支持医生移动端在院外进行移动阅片,且移动端支持调整窗宽/窗位设置,支持测量功能,支持缩放系数和布局,支持平移影像,支持旋转影像、翻转影像;移动端支持影像调阅后处理功能支持:MPR、MIP、MinIP、VR、PETCT融合。
2.3.17 支持医生可以通过检查类型的结构化报告和模板完成诊断。
2.3.18 支持医生查询影像检查数量、检查日期、检查患者多维度数据筛选查看。
2.4 自助打印系统
2.4.1 满足图文报告打印输出要求,含自助打印设备及耗材。自助打印设备及耗材均由投标人提供,待服务期满后投标人可自行处置相关设备。设备维修耗材更换等由设备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4.2 支持二维码扫描权限设定验证,可按按需求做身份证、手机号等验证方式。
2.4.3 支持扫描二维码浏览DICOM序列影像可应用各种图像处理功能,包括MPR等。
2.4.4 支持集成医院电子签名。
2.4.5 自助打印软件系统可集成于本院现有或指定打印系统中。
2.4.6 支持报告打印进度文字提醒、语音提醒。
2.4.7 支持显示打印内容、张数,整个打印自助流程的每一步都需要有明确提示。
2.4.8 支持打印历史查询。
2.4.9 支持故障提醒,打印机状态、程序状态、网络状态等。
2.4.10 支持报告预览,打印报告。
2.4.11 支持管理查询患者补打报告。
2.4.12 支持条形码(标配)、身份证等。
2.5 接口要求
2.5.1 产品应具备与医院现有PACS/自助机/互联网医院平台/小程序的数据接口能力(接口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2.5.2 产品应提供开放式、标准化数据访问接口,可以提供数据共享调用机制;
三 存储及传输要求
3.1 ★院内相关检查数据必须上传到院外辽宁省内云存储,且云计算资源部署在辽宁省内机房,确保数据不出辽宁省(提供云资源产品证明截图)。
3.2 ★云存储一次性投入可用存储量至少100TB以上。(提供云存储产品证明截图)
3.3 ★数据传输要求:影像云所使用的线路需支持传输加密,为医院提供安全、高效的专线连接,专线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搭建(含专线月租费用,专线费覆盖合同期限),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
3.4 ★归档影像检查数据云端保存年限至少15年。(提供承诺函)
3.5 项目建设需要保障网络安全、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需要保障系统可靠运行。
3.6 用于强化影像云系统安全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
3.7 根据医院规模及传输情况,需要提供前置服务器用于院内数据采集及整理传输。
四 系统硬件技术要求
4.1 自助一体机
4.1.1 自助终端:数量≥3台
4.1.2 自助机屏幕显示当日已完成待打印的报告列表,并且在屏幕上可滚动或平铺播出,提示患者。
4.1.3 提供纸质胶片自助打印机。
4.1.4 配备条码扫描仪。
4.1.5 兼容身份证、读卡器
4.1.6 A4 规格商用激光打印机。
4.1.7 工控机:32寸液晶屏幕,双核处理器主频≥3.3GHz;内存≥8G;500G7200 转硬盘。
4.1.8 首页输出≤8.5S;
4.1.9 每分钟打印量≥30 页;
4.1.10 满足A4 规格纸质报告自助打印输出;
4.1.11 打印速度不低于5 张/分钟;
4.1.12 打印分辨率≥600×600dpi;
4.2 自助及前置服务器
4.2.1 根据医院规模及传输情况,需要提供前置服务器及自助打印服务器用于院内数据采集及整理传输。主频1.8GHz,四核,8GB?DDR4内存;硬盘采用1TB?SATA/SAS/SSD硬盘,最大支持8块2.5英寸SATA/SAS/SSD硬盘或4块3.5英寸SATA/SAS/SSD硬盘
五 医技AI质控系统
5.1 ★系统采用规则引擎+大模型双引擎架构,支持报告前实时质控
5.2 ★支持申请单、图像、报告后批量后质控、全流程闭环管理
5.3 支持私有化部署,医疗数据不出院,符合等级保护与医院数据安全要求
5.4 无缝对接PACS、RIS、HIS、电子病历系统,不改变放射科现有工作流程
5.5 提供可视化质控驾驶舱、多维度统计分析、报表导出与打印功能
5.6 ▲ 基础规则质控:自动拦截性别器官禁忌、方位冲突、数据错误、单位错误等硬性错误
5.7 ▲ 高级语义质控:AI自动识别描述与诊断结论矛盾、语义冲突
5.8 报告签发前强制质控,高风险错误可强制拦截不允许签发
5.9 支持报告规范性、错别字、语句通顺度、完整性智能检查
5.10 支持历史报告批量回溯质控、问题定位、整改追踪
5.11 错误分级告警:致命/严重/一般/提示
5.12 ▲ 质控闭环管理:忽略可备注,全操作留痕可审计
5.13 ▲ 图像AI质控:自动识别摆位、伪影、图像质量、信息完整问题
5.14 ▲ 支持8类及以上伪影自动识别与分级管理
5.15 提供图像质量综合评分与分项评分
5.16 全流程时效质控:自动监控检查、报告、审核超时,预警统计排名
5.17 漏费质控:与HIS联动校验收费状态,识别未收费检查并留痕
5.18 重复检查质控:AI智能识别短期重复检查,提醒并统计
5.19 对比剂检查前质控:核对禁忌症
5.20 对比剂检查中:记录名称、剂量、流速、批号、厂家
5.21 ▲ 对比剂检查后:外渗分级、不良反应记录,支持知情同意上传与区块链存证
5.22 对比剂全流程可追溯、可统计、可报表
5.23 ▲ 诊断符合率质控:自动关联病理/临床结果,对比诊断一致性
5.24 支持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无法评估自动判定与人工复核
5.25 ▲ 辐射剂量质控:自动提取CTDIvol、DLP,对标国家成人/儿童标准
5.26 ▲ 支持按部位、年龄、设备自定义辐射剂量参考水平
5.27 ▲ 辐射剂量超标自动预警与统计分析
5.28 支持国家放射影像7大质控指标自动计算与可视化展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部署,与医院现有系统完成对接并上线正式投入使用。合同签订后一年,在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服务认可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二年,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7日23时59分至2026年07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
联系方式:0416-399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802
联系方式:024-31205855
邮箱地址:lnysyzb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楠、蒋宝林
电  话:024-312058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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