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毕节市幼儿园委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我公司(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XZY-BJ2026-7-10
项目名称: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详见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A.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5年1月以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已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确定企业类型,并按企业类型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7 月 20 日至2025年 7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下午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 7 月 30 日14时00分前(换取收据或汇款回执截止时间,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回执须放在响应文件中)从其基本账户向本公司交纳壹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或以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本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否则责任自负。磋商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08125901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迎宾路支行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特别提醒:
①为避免人群大规模聚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位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前来参加本次磋商会议代表导致响应文件不能及时送达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②投标供应商应自行随时关注网站,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随时关注网站的,导致没有按照最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等因素,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幼儿园
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兰路131号(碧阳国际城内)
联系电话: 顾主任1668469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宋砂(1559937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砂(15599370202)
项目概况:
受毕节市幼儿园委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我公司(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XZY-BJ2026-7-10
项目名称: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最高限价: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市幼儿园融合资源室建设项目(详见附件3)。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A.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5年1月以后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已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确定企业类型,并按企业类型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 7 月 20 日至2025年 7月 27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7月 30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
五、开启
时间:2026年 7 月 30 日下午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 7 月 30 日14时00分前(换取收据或汇款回执截止时间,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回执须放在响应文件中)从其基本账户向本公司交纳壹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或以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会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本公司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否则责任自负。磋商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081259014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迎宾路支行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特别提醒:
①为避免人群大规模聚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位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前来参加本次磋商会议代表导致响应文件不能及时送达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②投标供应商应自行随时关注网站,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随时关注网站的,导致没有按照最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等因素,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幼儿园
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大兰路131号(碧阳国际城内)
联系电话: 顾主任16684699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省鑫之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2栋3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宋砂(1559937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砂(155993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