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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庐江县盛桥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答疑公告

项目详情

庐江县盛桥镇2026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答疑公告3
项目编号:2026ANNGZ50090
 
各潜在投标人:
1、我公司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请问提供该设计负责人毕业证书是否可以?
答:如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可另提供毕业日期早于职称证书日期的毕业证书(专业需符合拟任设计负责人岗位要求),或职称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佐证专业。
2、我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拥有一项道路全域改造纯设计业绩,该业绩为联合体项目,我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合同工程范围涵盖道路市政、给排水管线、照明、景观绿化、沿街建筑及公共空间风貌整治、配套标识家具全类整治专业内容,项目总投资额远超400万元,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负责人。
该业绩工程专业内容完全匹配两份答疑公告列明的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程范畴,仅项目名称为道路精品化改造,未直接标注“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字样,是否可认定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
该业绩为纯设计合同,并非总承包/EPC/设计施工一体化类合同,但整治专业内容、合同金额、人员任职均满足对应条件,该业绩是否符合人员业绩评分项评审要求、正常计分?
该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我司系联合体牵头单位,招标文件及现有答疑公告未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请问此类联合体牵头方业绩能否作为有效业绩参与人员业绩分值评审?
答:本次招标对“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业绩的认定,需同时满足项目名称包含对应关键词且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相关范畴两项要求,二者缺一不可。你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仅为“道路精品化改造”,未体现“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指定字样,不符合名称要求,因此即使建设内容匹配,该业绩也无法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不予计分。07月10日和07月14日发布的答疑公告中认可的业绩和奖项的名称均含关键字:如整治提质、美丽乡村、环境提升,内容也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或环境整治类”项目范畴,所以予以认可。
业绩类型为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是指:承包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关于业绩类型认定:该业绩不予认可。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业绩类型为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你单位提供的为纯设计合同,不符合业绩类型要求,即使建设内容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也无法参与计分。
关于联合体牵头方业绩效力:若业绩类型符合工程总承包(或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等),你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对应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业绩中担任设计或项目经理工作”的要求,可以作为有效业绩参与人员业绩分值评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街道
联系人:凌程
电话:0551-879117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众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289号众发名城物业综合楼3楼
项目负责人:姚慧
电话:0551-87782666、15956927436
日期: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