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G312线石河子至沙湾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G312线石河子至沙湾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YCBD-2026-018号
   2.项目名称:G312线石河子至沙湾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38万元
   5.最高限价:43.38万元
   6.采购需求: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进行技术咨询,具体包括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景观与环保、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信息化工程等专业内容。在各设计阶段,就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可靠性、工程经济性,以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进行技术咨询,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出具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报告,详见“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服务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文第
(八)条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完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通知》兵财函〔2024〕113号文的规定,提供完整准确的信用承诺函,投标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函的正式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自行确认企业类型。本次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文);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4)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2022〕3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发改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中国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符合本项目采购条件并能提交以下有关资质证明的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方式及邮箱号);
(3)资质证书;
(4)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222076167@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代理机构。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PDF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3222076167@qq.com.邮箱,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代理无需到达现场
  2.地点: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腾讯会议号码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统一发送至各潜在供应商邮箱告知)。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兵团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网公告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乌伊东路224-1号
  项目
联系人:魏红山
  项目联系方式:1313993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煜辰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56号小区35-3号四楼405室
  项目
联系人:刘睿
  项目联系方式:18309930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财政局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丰
  监督投诉电话:0993-2605216、0993-2068632
日期: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