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流域(江津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建设监理(AA202600711)公告
项目详情
长江流域(江津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流域(江津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工程名称)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审〔2025〕85号(2503-500116-04-01-47102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贾嗣镇、珞璜镇、李市镇、吴滩镇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改扩建11座污水处理站(贾嗣镇崇兴污水处理站、贾嗣镇龙山污水处理站、珞璜镇和平污水处理站、李市镇两岔污水处理站、先锋镇麻柳污水处理站、吴滩镇现龙污水处理站、中咀污水处理站、龙华镇五举石墙污水处理站、吴滩镇长冲污水处理站、先锋镇金紫污水处理站、石蟆镇稿子污水处理站)总规模560m2/d,配套管网改扩建总长119.54km;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8座,总规模39m/d。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412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59万元
2.4 招标范围: 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7-22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7-24 23:59:59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长江流域(江津段)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工程建设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1501010120010022614000139 |
| 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 9558853100011769498 |
招标公告.pdf
[5001162026071400201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