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因公司业务需要,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优秀供应商,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物装采购中心海南采办部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
二、需求概况
乐东22-1气田综合调整工程项目通过乐东22-1CEP平台老井降压增产,依托乐东22-1CEP平台,新建一个乐东22-1PRP平台进行老区气藏开发,新建一个乐东22-1WHPB井口平台进行新发现南部气藏进行开发。本项目需要在新建的乐东22-1PRP平台增加1套段塞流捕集器。
三、 主要技术指标
处理能力:最大气量36000 Sm3/h,最大液量3.2m3/h,设计压力:2400 kPaG;设计温度: -19/ 80℃ ,筒体 /封头材质:Q345R(壳体)+316L(内衬复合层),内件: S31608。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4.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2 资格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
4.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段塞流捕集器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均满足单台套设计压力≥2400kPaG,处理气量≥36000Sm3/h,且内衬复合层材质为 316L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且均满足“设计压力≥2400kPaG,处理气量≥36000Sm3/h,且内衬复合层材质为316L”的技术要求、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5 ★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公开征集截止日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处理的;
2)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中“档案状态”为“受控”或“冻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本次投标相关产品/业务在系统中“档案状态”为“品类受控”的(以供应商档案中“违规查询”中审批记录载明的品类为准,适用于全集团);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供应商档案的“申请信息”中“已合作品类”下“业务状态”为“新业务冻结”或“执行冻结”的(适用于本次公开征集的所属单位);
3)资格预审申请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4)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 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 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资格预审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资格预审申请人与资格预审邀请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预审公正性的;
9)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资格预审申请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七、项目
联系人: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包含发布日)与联系人接洽,请将相关支持材料《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含确认函要求的支持材料)填写好内容,每页盖章发邮件反馈至商务联系人,邮箱:mayue5@cnooc.com.cn。
商务
联系人:马跃
电 话:0898-69090982
邮 箱:mayue5@cnooc.com.cn
技术
联系人:孙名丰
电 话:0898-69091477
邮 箱:sunmf@cnooc.com.cn
附件
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docx
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docx
一、项目名称
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
二、需求概况
乐东22-1气田综合调整工程项目通过乐东22-1CEP平台老井降压增产,依托乐东22-1CEP平台,新建一个乐东22-1PRP平台进行老区气藏开发,新建一个乐东22-1WHPB井口平台进行新发现南部气藏进行开发。本项目需要在新建的乐东22-1PRP平台增加1套段塞流捕集器。
三、 主要技术指标
处理能力:最大气量36000 Sm3/h,最大液量3.2m3/h,设计压力:2400 kPaG;设计温度: -19/ 80℃ ,筒体 /封头材质:Q345R(壳体)+316L(内衬复合层),内件: S31608。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4.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2 资格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核实。
4.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的,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段塞流捕集器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且均满足单台套设计压力≥2400kPaG,处理气量≥36000Sm3/h,且内衬复合层材质为 316L的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且均满足“设计压力≥2400kPaG,处理气量≥36000Sm3/h,且内衬复合层材质为316L”的技术要求、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5 ★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公开征集截止日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资格预审申请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处理的;
2)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中“档案状态”为“受控”或“冻结”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本次投标相关产品/业务在系统中“档案状态”为“品类受控”的(以供应商档案中“违规查询”中审批记录载明的品类为准,适用于全集团);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供应商档案的“申请信息”中“已合作品类”下“业务状态”为“新业务冻结”或“执行冻结”的(适用于本次公开征集的所属单位);
3)资格预审申请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4)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 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 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资格预审申请人与本项目其他资格预审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资格预审申请人与资格预审邀请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预审公正性的;
9)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资格预审申请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详见附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填写提交《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
七、项目
联系人:
如有意向,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包含发布日)与联系人接洽,请将相关支持材料《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含确认函要求的支持材料)填写好内容,每页盖章发邮件反馈至商务联系人,邮箱:mayue5@cnooc.com.cn。
商务
联系人:马跃
电 话:0898-69090982
邮 箱:mayue5@cnooc.com.cn
技术
联系人:孙名丰
电 话:0898-69091477
邮 箱:sunmf@cnooc.com.cn
附件
供应商响应信息确认函-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docx
供应商投标意向确认书-乐东22-1综合调整工程项目段塞流捕集器采购.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