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号河排水改造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 (人工智能辅助招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号河排水改造工程设计已由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文件以《关于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烟福审批投字[2022]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山城区排水管网等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二号河排水改造工程设计 2.2 项目地点:福山城区2.3 建设规模(面积):对二号河明渠永福园以东段进行改造,对原有明渠进行清淤,渠底增加钢筋混凝土底板,增加挡水墙,与夹河生态园内原有排水渠进行衔接,长度约100米,宽度17米;同步将君悦湾暗渠向东延伸,增加3根管径2000毫米的管道,长度约100米。2.4 投资额:100000元2.5 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非财政)资金比例:10万元,100%;2.6 招标范围:对二号河明渠永福园以东段进行改造,对原有明渠进行清淤,渠底增加钢筋混凝土底板,增加挡水墙,与夹河生态园内原有排水渠进行衔接,长度约100米,宽度17米;同步将君悦湾暗渠向东延伸,增加3根管径2000毫米的管道,长度约100米。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报审、后续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全流程服务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2.7 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并负责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工作直至项目最终验收通过。 2.8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 项目基本情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10.9。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6年07月16日 14:00起2026年07月22日 11: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技术要求的修改、澄清答疑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8月07日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2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及确定中标人方式 8.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2 8.2 确定中标方式 评定分离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10.2 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10.3 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10.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 10.5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烟台市福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535-6355700。 10.6 各投标人须办理支持山东省ca互认的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公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公章)、签字章等。在烟台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10.7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方式: 0535-6788611、6788613。 11.联系方式 (1) 招标人:烟台市福山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23号 联系人:郝建富 电话:0535-6361628 电子邮件: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启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1号楼1102 项目负责人:刘馨月 项目组其他成员:杨婷、邹宝兴 电话:0535-3778858 电子邮件:sdqhzb202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