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停业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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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停业批准公示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8〕19号)规定,现对符合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停业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联系,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联系电话:0898-25522133,0898-25569965。
经核准,拟同意诊所停业:
名称: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
选址: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农场场部
特此公示。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8〕19号)规定,现对符合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停业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联系,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联系电话:0898-25522133,0898-25569965。
经核准,拟同意诊所停业:
名称:东方大田吴剑内科诊所
选址:海南省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农场场部
特此公示。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