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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富岛公司电仪部装置和外线无人机巡检购置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富岛公司电仪部装置和外线无人机巡检购置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地处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现计划采购1套电力架空线路巡检用无人机,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供应商与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需求简介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有三条电力架空线路,总长约15千米,计划购置1套无人值守全自动无人机及作业平台,通过对预设路线设置模型后能进行全自动巡视架空线路,以实现提高供电线路巡检的效果和效率、减轻巡检人员的劳动强度、降低人力投入、减少人工成本、保障人身安全的目的,相关无人机及作业平台还需配置能实现后期扩展添加厂区电缆桥架、管廊、高塔设备及厂区边界的巡检作业的相关功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申请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申请人应为本次征集产品的制造商,本次征集不接受代理商。若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申请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本次征集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申请人为制造商。制造商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申请人参与本次征集,否则相关的所有申请将被拒绝。
(3)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对所投无人机产品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无人机产品近3年内,在巡检上有不少1个成功应用案例。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竣工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无人机巡检技术要求及竣工验收材料或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无人机巡检技术要求及竣工验收材料或发票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三、 项目联系人
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于2025年11月24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商务
联系人:刘雪峰,13847157493,liuxf@cnooc.com.cn
技术
联系人:张华臣,15120712460,zhanghch18@cnooc.com.cn
               
中海化学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
供应商资源征公告-富岛公司无人机项目.docx
技术询价文件-富岛公司电仪部装置和外线无人机巡检项目-2025102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