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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国海油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深圳公司-海上油气田等项目工程用海影响及风险识别

项目详情

中国海油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中国海油因海上油气田项目工作需要,诚邀具备相关服务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国海油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需求概况
开展海上油气田等项目工程用海影响及风险识别,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造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含配套海底管缆)、新建/更换海上油气田海底管缆、新建电力辅助平台/清洁能源电力供给设施等新能源项目(含配套海底管缆)等,提供征询海事及相关评估单位意见的全流程专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项目方案,负责与海事部门沟通,组织开展项目用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并按要求完成报告编制,负责协调组织通航安全评估专家论证会议,按照专家意见组织完善报告并负责征询海事部门对项目工程方案进行预评估审查,并获取相关单位的审批意见。
2、根据项目方案,负责与相关评估部门沟通协调,征询相关评估部门对项目工程方案进行预评估审查,并获取相关单位的审批意见。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
1. 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盖单位章);
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盖单位章);
3. 是否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理,且仍在处理期内,请填写何时因何原因被处理;
4. 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代表在近一年内有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并盖单位章);
5. 海油亲属任职情况说明、关于股东及股权情况说明。
(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油气田开发或改扩建项目工程用海影响及风险识别服务验收业绩,且均按甲方要求获得海事及相关评估部门对项目工程方案同意的审批意见。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获得海事及相关评估部门对项目工程方案同意的审批意见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6年4月24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商务
联系人:辛梓
电话:0755-26023716
邮箱:xinzi@cnooc.com.cn
技术
联系人:丘知卡
电话:0755-26023694
邮箱:qiuzhk@cnooc.com.cn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