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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仓泵飞灰输送系统框架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无标题文档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仓泵飞灰输送系统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龙源环保2026年度仓泵飞灰输送系统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516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5161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中电博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纽普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77.564000 288.35100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不适用 不适用
业绩 1、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2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销、除尘、脱硫改造工程项目气力输送系统、上海成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11
2、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3号炉电除尘器输灰
一、三支线优化研 究(标段一:EPC)、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4.06
3、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工程(厂内部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04
4、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1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脱销、除尘、脱硫改造工程项目气力输送系统、上海成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08
5、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厂内部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05
6、盘江普定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厂外部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3.07
7、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1000MW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12
8、国能神皖合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场脱硫废水末端处理改造EPC总承包工程、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2023.10
9、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66万千瓦新建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输灰系统)、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08
10、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飞灰输送系统采购、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2024.05
11、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工程(厂外部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01
1、江苏公司国能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2023-7-23
2、大唐国际陡河发电厂2×660MW燃煤热电联产等容量替代项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2023-6-15
3、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2026-06-04
4、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盘南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2024-7-26
5、国能广投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2023-8-29
6、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2024-4-15
7、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煤电项目、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4-20
8、华润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华润电力有限公司、2023-6-1
9、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2024-7-2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6010516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2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合飞 电话:010-58132354
 邮箱:200060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