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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技师学院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30201]QC[CS]20260010
项目名称: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7,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1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31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房屋修缮实习楼加固维修1(项)详见采购文件3,317,5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工(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8.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38.1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8.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3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9.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9.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9.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9.5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9.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
39.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9.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9.9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比例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实习楼加固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一)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三)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合同包1(齐齐哈尔技师学院实习楼加固维修改造项目):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承诺。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系统打印的缴费明细,并提供查询方式,以便采购人必要时进行核查。供应商需提供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
(2)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其他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相关专业岗位证,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齐齐哈尔技师学院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先锋街85号
联系方式:1394620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本级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联系方式:0452-2799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爱晖
电  话:0452-2799607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