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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单一...

项目详情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 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9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我省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5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系统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年度保护效果,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本项目工作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和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工作需要以生态保护红线为评估对象,评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保护面积等方面变化情况。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处理处置工作需要针对多种渠道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对市县实地核实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供技术指导,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及技术会商,对全省问题线索核实情况进行汇总。项目专业要求高、探索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技术服务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专业背景、研究能力和相关工作基础,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同时,工作中需要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气象、土壤等相关数据成果,数据安全要求高。
《山西省财政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25〕61号)规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中共山西省委编办、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我省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于2025年底到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25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作为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近十年来先后承担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评估调整工作、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研究工作、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类承载能力评价专题研究、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成效评估相关工作,在多年科研工作中积累了大量基础数据,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专业背景,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及政策要求。省环境研究院能够确保数据在收集、分析、存储、传输等全流程安全可控,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地址:太原市北肖墙24号商务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探平
联系电话:0351-3912762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 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pdf (2.2 M)
2. 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单位和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pdf (2.6 M)
3.关于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变更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通知.pdf (650.2 KB)
4.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