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变更及环保专项指导项目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变更及环保专项指导项目询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1、项目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变更及环保专项指导项目。
2、服务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获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核备案。
(3)协助公司对增加的废水COD总量寻找替代来源。
(4)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获得备案后,负责公司排污许可变更工作。
(5)服务期内对公司每3个月开展一次环保专项指导服务,减少企业环保处罚风险。
3、合同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环境评估等相关内容。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至少包含4名注册环评工程师,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至少3名。
3、业绩要求
(1)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1份环境影响后评价业绩(以合同证明)。
(2)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1份化工行业排污许可申领或变更业绩(以合同证明)。
(3)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2份政府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类业绩(以合同证明)。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直接退回,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供应商须知
1、资格审核:上传资质及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
2、报价:包含报告编制费、资料费、专家费、检测费、差旅费、税费等设计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3、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6、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报名、报价文件上传IP或MAC一致,将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上传,视为不同投标人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六、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进行核价评审;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好的服务单位为第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十、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13938002967

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变更及环保专项指导项目询价采购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要求
1、项目名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排污许可变更及环保专项指导项目。
2、服务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获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核备案。
(3)协助公司对增加的废水COD总量寻找替代来源。
(4)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获得备案后,负责公司排污许可变更工作。
(5)服务期内对公司每3个月开展一次环保专项指导服务,减少企业环保处罚风险。
3、合同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咨询、环境评估等相关内容。
2、人员配置要求
人员配置至少包含4名注册环评工程师,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至少3名。
3、业绩要求
(1)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1份环境影响后评价业绩(以合同证明)。
(2)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1份化工行业排污许可申领或变更业绩(以合同证明)。
(3)提供自2025年以来至少2份政府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类业绩(以合同证明)。
4、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提系统查询截图)。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直接退回,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供应商须知
1、资格审核:上传资质及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
2、报价:包含报告编制费、资料费、专家费、检测费、差旅费、税费等设计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3、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6、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报名、报价文件上传IP或MAC一致,将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上传,视为不同投标人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六、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进行核价评审;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好的服务单位为第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十、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13938002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