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福建LNG检修备件采购 | 采购一批维护使用的电磁阀、压力表备件及电动执行机构 | 2026年7月 |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答文件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合法有效。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文件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法有效。 2.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1个已完成的物资供货合同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 2)验收证明材料。 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标的物名称、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工作范围、甲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单及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应答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独立完成的业绩,若提供联合体业绩则视为无效业绩。专业或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 (4)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业绩合同金额按照订单累加金额为准。 (5)总公司可使用分公司业绩,除非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报价,分公司不得使用总公司业绩,各分公司之间亦不得相互使用对方业绩;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相互之间合作产生的业绩、相互借用的业绩,均不予认定。 | 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1、应答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应答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应答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应答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应答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应答人在系统中领取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