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安全生产物资33项采购专有协议

公告-采购意向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5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公司安全生产物资33项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安全环保公司安全生产物资33项采购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6年5月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制造商要求
制造商满足条件:
供应商可参照附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A、传统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制造等),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厂房、库房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本标的物相关的设备实物照片等)。
B、 OEM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制造等),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厂房、库房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本标的物相关的设备实物照片等);
3、代工协议。
C、集成型制造商须满足条件: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包括:与标的物相关的生产、制造等),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厂房、库房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生产/加工本标的物相关的设备实物照片等);
3、组装或加工设备证明(需提供设备购买证明或租赁证明、实物照片等)
贸易商要求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拥有1项防爆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1)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上述要求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 A、合同签署页(具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及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B、到货验收材料为到货验收单(具有使用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清单、结算发票。
2)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付款条件
1.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要求:
1)按照采购订单付款。卖方在订单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买方在收到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依据卖方提供的有效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日内向卖方支付订单金额的97%;
2)订单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买方凭卖方提供的正式收据45日内支付该质保金。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交货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场地
交货期要求
按照买方每批次采购订单要求供货,下订单后30天交货
技术指标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
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25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郭迎洁
联系电话:022-25800221
邮  箱:guoyj2@cnooc.com.cn
 
意见反馈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docx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