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47项设备资产和7项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47项设备资产和7项长期待摊费用)项目编号:GR2026SH1000868转让价格(万元):131.49标的所属行业: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6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06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汪小丽 联系电话:020-83627452 负责人:汤佳锋 联系电话:021-62657272-385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47项设备资产和7项长期待摊费用)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868
转让底价:131.49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16
披露中
2026-07-17
公告截止
2026-08-06
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 成都市 青白江区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周边环境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47项设备资产和7项长期待摊费用)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868
转让底价:131.49万元
公告开始
2026-07-16
披露中
2026-07-17
公告截止
2026-08-06
标的所在地区四川省 成都市 青白江区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汪小丽020-83627452、13509955970 |
|---|
| 项目负责人汤佳锋021-62657272-385、16602122306 |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北路1666号9栋附1号一批资产 |
| 机械设备 |
| 名称 |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347项设备资产) | 规格型号 | 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
| 计量单位 | 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 数量 | 347 |
| 现状分析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其他 |
| 规格型号 |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7项长期待摊费用) |
| 计量单位 | 项 | 数量 | 7 |
| 现状分析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评估结果为委估资产在假设前提下的不含增值税价值,未考虑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交易税费。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评估报告仅对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拟处置部分设备相关资产在评估目的前提及评估基准日完全产权下的市场价值发表意见,不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而尚未支付的相关负债。2、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成交后,若受让方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向转让方支付对应税费,适用税率为13%,具体税率以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准。3、本次评估的资产由受让方上门收购,相关的运输费、拆分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故评估结论未考虑装卸运费、资产拆分费用。4、本项目标的资产均按现有资料及现状进行转让。鉴于机器、设备及长期待摊费用等具有特殊性,其现状可能对价格判断产生影响,项目挂牌期间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进行现场踏勘。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北路1666号9栋附1号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交易所银行账户到账为准),按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竞买人违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仲裁、法院判决或协商一致的结果处置),扣除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支付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6.298000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期 | 15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欧城北路1666号9栋附1号 |
| 联系人 | 张胜凯 |
| 联系电话 | 17311329589 |
| 公示附件 |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意向受让承诺书.docx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资产清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