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6GZ02ZC8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经采购人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
(二)款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计费收取。 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 0.25%;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采购人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
(二)款的规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代理服务费金额:3.643840(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三园区)2026年食材供应服务)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中心幼儿园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乐园街四巷一号
联系方式:020-84962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24/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24/114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