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文件编号 | QH2026084 |
| 招标项目名称 | 前海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服务项目 |
| 标的内容 | 本项目拟借助专业第三方机构的服务支撑,聚焦前海信息服务业发展需求,通过企业走访、调研分析、路径研究、品牌打造、供需对接、靶向招商、园区打造等举措,全方位赋能产业集聚升级,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 项目预算 | 630,000.00(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 |
| 标书获得办法 |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可在前海管理局官网(http://qh.sz.gov.cn/)免费下载。 |
| 报名方式 | 将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附电子版,电子版是以光盘、U盘或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提交的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在2026年7月2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9室。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05275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与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存在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注: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报价要求 | 1.本次投标为总价包干,项目预算为6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中标人报价包含提供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中标人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支持费用; (2)项目研讨会费用; (3)项目产生的专家费用; (4)中标人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 (5)中标人的办公、通讯、交通费用; (6)项目材料统计、分析费用; (7)项目成果文本印刷费用; (8)中标人以各种方式将文件资料发送至采购人的费用; (9)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一切税费; (10)本合同项下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0755-8810527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国际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A 座21楼 联系人:曹茜、黎子帅 电 话:18599127733、13018597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