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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LNG接收站UPS(不间断电源)改造采购计划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LNG接收站UPS(不间断电源)改造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福建LNG接收站UPS(不间断电源)改造
根据甲方生产实际需求,分批次供货UPS电源设备,用于改造替换,以保障现场重要生产设备供电稳定。交流UPS包括主机、旁路(含稳压)、及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及安装过程所需附属配件)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不含蓄电池组。直流UPS(直流屏)包括柜内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及其他全部电气元器件的供货、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不含蓄电池组。
2026年6月

一、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事业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分公司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应答),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二)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否。
(三)未领取采购文件是否可以参加应答:不可以。
二、制造要求:
应为本次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应答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应答人参与应答,否则相关的所有应答将被拒绝。
三、业绩要求:
(一)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具有1个满足以下条件的合同业绩:1)业绩类型为UPS供货类或安装类;2)业绩合同已完成且验收合格。
(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复印件;
(2)验收报告。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标的物名称、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工作范围页及验收证明材料。
(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独立完成的业绩,若提供联合体业绩则视为无效业绩。专业或劳务分包业绩属于无效业绩。
(四)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业绩合同金额按照订单累加金额为准。
四、财务状况:
应答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的正文页和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应答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一、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二、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四、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意见反馈
附件
福建LNG接收站UPS(不间断电源)改造工作内容及要求.docx
福建LNG接收站UPS(不间断电源)改造采购计划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