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惠州石化丙烯酸丁酯高盐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许可及设计服务 | 采购范围:惠州石化拟建设一套丙烯酸丁酯高盐废水资源化利用装置,项目内容包括丙烯酸丁酯高盐废水资源化利用装置(包含主体装置及其配套储运、电气、仪表、消防系统及其它公共及辅助设施等辅助设施,以及现役装置、系统的相关配套连接改造)工艺技术(含工艺包)、设计(含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及设计服务等)、试运行期间服务等所有工作。主要技术指标:生产能力:1)处理规模为2t/h的丙烯酸丁酯高盐废水处理装置。2)装置连续运转周期不低于8000小时/年。3)操作弹性:80%~110%。4)采用“中和+萃取+废水深处理”工艺。 产品质量:专利商提供的技术应至少满足以下产品质量要求: 1)丙烯酸丁醇油相指标:正丁醇 70~75%,丙烯酸 5~8%,水含量 17~21%,其它<1%(阻聚剂和对甲苯磺酸催化剂),钠离子含量<20ppm。 2)废水排放水质指标COD≤700mg/L、悬浮物≤100mg/L、石油类≤50mg/L、挥发酚≤10mg/L、总溶解固体≤110000mg/L、氯离子≤1200mg/L、pH值6~9。 | 2026年6月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丙烯酸丁酯高盐废水资源化利用装置新建设计服务业绩。 3.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设计综合资质;或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4.社保要求:应答人提供至应答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至少有为1名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由应答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