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更正公告第1号
项目详情
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4条变更为“4.单位长度质量≤200g/m。采用轻量化设计,减轻无人机负载,不影响飞行稳定性。”
(二)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1条变更为“11. 衬里厚度≥0.5mm,厚度均匀,无针孔、破损,与外层编织层结合紧密,无剥离现象。”
(三)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6条变更为“16.耐磨性能:标准摩擦≥100次无破损、无渗漏。”
(四)删除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20、21、23条。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七包客观分的第1条变更为“所投65mm水带和80mm水带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以GB6246-2011标准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报告中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检验报告电子件得2分,最多4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7月1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李楠、张艳
(二)
联系电话:022-2453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王鹏
(四)采购人
联系电话:022-27330119-86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或邮箱:ggzyzbb@tj.gov.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4条变更为“4.单位长度质量≤200g/m。采用轻量化设计,减轻无人机负载,不影响飞行稳定性。”
(二)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1条变更为“11. 衬里厚度≥0.5mm,厚度均匀,无针孔、破损,与外层编织层结合紧密,无剥离现象。”
(三)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16条变更为“16.耐磨性能:标准摩擦≥100次无破损、无渗漏。”
(四)删除第六包“灭火无人机专用水带”参数第20、21、23条。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第七包客观分的第1条变更为“所投65mm水带和80mm水带具有第三方检验机构以GB6246-2011标准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报告中的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型号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检验报告电子件得2分,最多4分。”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7月1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李楠、张艳
(二)
联系电话:022-2453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二)采购人地址: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王鹏
(四)采购人
联系电话:022-27330119-869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或邮箱:ggzyzbb@tj.gov.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三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A-0186)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扫描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