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海油2026-2029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国海油2026-2029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
2026年6月26日
2026-06-29 09:00:002026-07-0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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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海油2026-2029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技术规格书.docx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国海油2026-2029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格与业绩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中国海油2026-2029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一、服务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公务车辆的注册地、运营地及行驶途经的所有行政区域,覆盖保险承保、理赔、道路救援全流程服务的实际发生地点。 二、服务范围: 为所有海油集团公务车辆(燃油车、新能源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代缴车船税,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医保外医疗责任险(共享三者保额)。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 | 2026年7月 |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现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本项目相关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可直接参与谈判,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也可代表其总公司参与谈判。但参与谈判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为省或直辖市级及以上级别分公司,且必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果出现同属一家集团总公司的两个或以上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则该集团内所属的全部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是指具有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现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且每个合同车辆数不低于500辆的企业车辆保险全国统保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 |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
2026年6月26日
2026-06-29 09:00:002026-07-03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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