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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销售公司-锦州9-3原油和旅大27-232-2原油中转服务专有协议-20260629

项目详情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销售公司-锦州9-3原油和旅大27-2/32-2原油中转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销售公司-锦州9-3原油和旅大27-2/32-2原油中转服务专有协议
服务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
服务内容和范围:
为了充分发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服务公司“)的集约优势,统一外输协调的相关工作,销售服务公司拟承租原油储罐,用于有限天津公司锦州9-3原油和旅大27-2/32-2原油中转,以实现中海油系统内保产保供的目的。
因此,销售服务公司开展本次原油中转服务的采办工作,在合适的港口租用足够的储罐,以便于有限天津分公司通过租用的5千吨级小油轮从海上生产平台将上述原油运至港口岸罐卸货,港口负责提供原油储存、加温、沉降处理等服务工作,待原油品质达到外输标准后,再由3万吨级以上的油轮进行外输,运至购买该油品的相关炼厂。  锦州9-3原油和旅大27-2/32-2原油中转服务,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0000立方米储罐,如招标人需新增罐容,可提前通知投标人,向投标人确定租用储罐的类型、罐容,经双方确认后,可租用新罐;如招标人需增加新的储存品种,可提前通知投标人,经双方确认后可储存。
工作量清单
预计中转166万吨/年左右。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用1+1+1模式。 
2026年7月-8月
1、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等(业务许可范围应涵盖)。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6月29日18:00:00)至(2026年07月06日17: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
联系人:梁振东 电话:022-25802248
邮箱liangzhd4@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
2026年06月29日17:00:00 
 
2026-06-29 18:00:002026-07-06 17:00:00
意见反馈
附件
计划公开-采购技术要求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