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
| 1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法人授权书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 ★投标书 | 是否按要求上传商务、技术、价格标书。 | |||
| 2 | 商务要求 | 交货期: | 订单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 |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自身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中小企业也需要盖章说明)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 |||
| 交货地点: | 河北廊坊燕郊经济开发区神威北大街339号精工园18号库房 | |||
| 质保期: | 自收货之日起1年 | |||
|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自身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 |||
| 知情承诺书: |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自身知情承诺书。 |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海外公司除外)(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4、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视为不合格 | |||
| ★业绩要求 | 提供近三年(截止投标截止日)内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服务类业绩合同至少1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上述文件中涉及机密、敏感信息的地方,可以隐去) | |||
| ★其他能力要求 | 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具有一定员工数量,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至少3名员工劳动合同及过去半年社保缴费证明; ( 2)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提供近三年与中国海油外客户成交业绩合同至少1份,业绩证明文件标准详见“业绩要求”。 备注:开标后我方将对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财务报表、资质要求及其他能力要求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以上任一条件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海油服《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供应商风险情形和处理标准”条款进行处理。 | |||
| 3 | 技术要求 | ★放射源 | 根据放射源的类型及其属性,开展γ空气吸收剂量率、中子剂量率监测 | |
| ★环境监测用X、γ辐射空气比释动能率仪 | 测量范围: 1×10-6~1Gy/h,不确定度:≤10%,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 |||
| ★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 | 测量范围:0.01μSv/h~150mSv/h,不确定度:≤10%,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 |||
| ★具备监测能力标准 | 《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 | |||
| 序号 | 物料号 | 服务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商名称 | 不含税单价 | 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 1 | |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服务年度协议 | MPa\40L\T 4 | 3 | 年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