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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ZJC2026-FW(MD)-028 )
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现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标准》、《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其释义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2.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及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标段划分明细表;
3.框架服务期: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7年12月(在服务期内委托的未完成项目,服务期顺延至取得成果文件)。
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5.入围家数:每标段2家
5.分配比例:
第一名:60%;
第二名:40%(具体实际分配比例以业务推进质量分配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且能按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未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投标单位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投标单位名单;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见近三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无资格参与投标;
10、供应商未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取消投(中)标资格、永久取消投(中)标资格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一标段: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1)供应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证书,具备编制监理报告、检测报告及验收报告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输变电工程水保验收服务类似业绩一份。(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入账发票,①②需同时提供为准)
二标段: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服务
(1)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输变电工程环评验收服务类似业绩一份。(提供①合同,②对应入账发票,①②需同时提供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原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任意。
注:A、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公司的劳务合同证明。
B、注: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无截图视为发票无效。
限中要求:供应商可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查看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文件。平台
联系电话:如下网址:首页-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contact(周一到周五8:30-18:00)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doc/doc-com/2024101013908041_2018072800069689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说明: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单位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投标单位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6月18日~2026年07月06日上午09: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上午09:00时
解密时间:2026年07月06日上午09:00时~09:30时
六、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费用
(1)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要求,货物类采购招标活动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不设关于投标(响应)保证金规定。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成交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任海婷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impc.com.cn:21002/portal/#/)、《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马丽娜
联系电话:0473-6112294
 
异议受理人:马丽娜
异议受理人电话:0473-6112294
异议受理通讯地址:内蒙古白治区乌海市海勃湾新华东街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 系 人:粟智超、聂艳君、呙于旭、赵剑飞、崔冉
联系电话:15024952922、15047847387
邮箱:zjjs2025@163.com
2026年06月18日
采购明细表
 
一标段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类型
批准文号
最高限价(元)
备注
入围家数

一、
乌海供电公司2026-2027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1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35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具体工程依据计划发展部移交我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复为准
 
25000.00
具体结算金额依据最终中标折扣乘以各工程规模控制价分别开展结算,如各工程规模控制价超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及控制概算的批复,则最终结算金额严格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及控制概算的批复。
 
 
 
 
 
 
 
 
 
 
 
 
 
 
 
 
2家
2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35千伏变电站及线路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35000.00
3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35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50000.00
4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34000.00
5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变电站及线路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90000.00
6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140000.00
7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49000.00
8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变电站及线路扩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130000.00
9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180000.00
 
合计
733000.00元

 
二标段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类型
批准文号
最高限价(元)
备注
入围家数

二、
乌海供电公司2026-2027年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估验收技术服务

1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具体工程依据计划发展部移交我部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为准
 
38000.00
具体结算金额依据最终中标折扣乘以各工程规模控制价分别开展结算,如各工程规模控制价超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及控制概算的批复,则最终结算金额严格执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初步设计及控制概算的批复。

2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变电站及线路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95000.00

3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150000.00

4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57000.00
2家
5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变电站扩建及线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120000.00

6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160000.00

7
工程建设部
电网工程
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工程(不区分电压等级)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技术服务
180000.00

合计
8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