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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集团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度安全阀检验询比价-延期公告

项目详情

延期公告
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年度安全阀检验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6-06-18 08:55:31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2640000-XJ-2026-0018
采购单位: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18 09: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6-06-18 14: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6-06-18 14: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23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6-23 14: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6-23 14:00:00
┃延期原因
延期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近12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2640000-XJ-2026-0018)
保证金收款账户: /
┃详情描述

一、项目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方安全阀进行检验,检验明细见报价单,检验时间和批次视甲方生产情况进行。
二、服务要求:
1、承揽方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严禁转包,具体资质要求见第三条第2款。
2、承揽方应具有完善的检验调控体系,确保合同按时间节点计划完成。
3、承揽方与招标方核对现场施工条件及要求,再报价,以免报错。施工过程中各种检验所需工器具及辅助材料均由承揽方负责。
4、合同签订的检验周期需充分考虑到招标方生产情况,因停车时间受限,可能进行离线加急检验或者在线检验,报价须考虑检验时间及检验周期、批次因素。
5、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如期顺利完成,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承揽方缴纳合同额2%的履约保证金至发包方指定账户,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6、报价含往返运费,进出场车辆必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出具环保随车清单。严格按照发包方安全环保制度落实到位,发生处罚由承揽方承担。
7、离线检验由甲方负责拆卸后统一由乙方运走进行检验工作,并送回甲方生产现场,在线检验在甲方所在场所进行。
8、承揽方应按照发包方制定的检验计划开展工作,保证按时按质完成。
9、承揽方在服务过程中须形成符合相关法律规范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在发包方发出检验要求后5日内完成检验、7日内向甲方提交检验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负责。
10、承揽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检验过程中,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出现违反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11、承揽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发包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出现隐私泄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发包方对承揽方的工作质量有权进行监督核查,如承揽方出现工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等,发包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改派服务人员或终止服务。
三、投标方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揽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FD1(安全阀检验,全压力范围)或FD2(整定压力<10MPa),报价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传,否则报价无效,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未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供应商或与金隅集团内企业不存在因恶意诉讼产生的未决争议及司法纠纷。
5、提供近12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凭证),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
6、合同或安全协议签订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或安全协议签订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付款方式 :
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约定设备检定工作,出具安全阀检验报告并全部验收合格,按合同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招标人后,3个月内以 承兑 支付合同总价款(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时,按照无税价不变折算出相应的含税价开票结算)。如遇招标人资金紧张,中标人同意给予招标人45日的支付宽限期。如中标人不能提供合同约定发票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甲方负责安全阀的拆装,装卸费用由设备所在地双方各自负责。报价中含运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市场涨价风险、贷款利息、管理费等全部费用及安全阀检验费用。
 
五、投标:
投标单位需上传盖章报价单,平台报价与报价单保持一致,平台价格与报价单不一致时按照报价单为准。
六 注意事项:
1、中标后缴纳合理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
2、投标单位不认真负责、随意报价、不按要求报价、错误报价、不按要求上传投标附件、上传错误投标附件等,一个季度内累计3 次及以上对采购业务产生影响的,将予以冻结投标资格一年处理。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后一年。
技术
联系人:张建强 18132034696

┃联系人
耿文博 / 19932111015
张建强 / 1813203469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20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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