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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02504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站高性能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项目详情

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对 Z202504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市级首席技能大师工作站高性能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53,000
项目类型:货物类
价格类型:总价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单价限价(最高)
数量
总限价(最高)
目录其他网络设备
需求描述高性能笔记本工作站 酷睿Ultra 9 275HX/RTX 5090/64GBDDR5/2TB SSD
价格标的说明详见附件

53,000 元1 件53,000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投标(报价)时间:2025-08-25 09:00 ~ 2025-08-25 11: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请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无
五、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商务条款及其他要求
一、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以及安装调试。
二、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使用部门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收货。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补齐或赔偿,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顺利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由此导致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产品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文件、版权登记证明等)并加盖公章,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安装调试。
4.成交供应商完成了本项目的所有产品供货,且所供货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运行符合要求,且经过对采购人使用部门进行使用培训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验收模板拟定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含: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确认的交货清单、采购人使用部门签字的可使用确认书、合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
6.采购人使用部门在收齐验收申请材料,并经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7.验收小组所有人均签字同意验收合格后才算作本项目验收合格。
8.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8.1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无瑕疵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若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应符合本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8.2交货的产品与采购合同一致;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响应文件中优于采购需求的参数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及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方案一致。
8.3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成交供应商应随货物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以及产品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文件、版权登记证明等)并加盖公章。
8.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确认。
8.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达到培训使用要求,且经采购人确认。
9.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11.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质保期。
2.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2.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8小时内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时赶到现场提供售后服务,采购人有权自己联系其他人员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采购人有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3.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3.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约定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成交供应商申请。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发票、验收合格报告(一式四份)、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等付款申请的材料。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如付款时间在寒暑假则付款时间顺延至开学。成交供应商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验收材料和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予退还;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合同总额的2‰累计;若逾期15日以上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其考核不合格并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10%,若还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
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它任何违约行为的,成交供应商均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合同:成交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七、联系方式采购执行方/需求方:单位名称: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6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