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区商务厅机关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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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区商务厅机关2026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11批)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区商务厅机关
2026年07月15日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西藏自治区2026年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跟踪评估项目 | 采购内容:西藏自治区2026年农牧区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跟踪评估项目 采购数量:1个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培育农牧区寄递物流运营主体、设立县级寄递物流分拨配送中心、因地制宜设立乡镇寄递物流中转服务站、设立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助力县乡村寄递物流上下行等内容开展跟踪评估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1.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比选资格:1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服务商及跟踪评估专家组成员与被跟踪评估对象有培训、咨询等利害关系的。 | 41.040000 | 2026年08月 | 1.服务商须客观公正依法检查,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2.服务商在执行本项目业务时有下列行为的,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服务商以任何形式将服务工作转包给其他服务机构。 (4)违反法律法规的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区商务厅机关
202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