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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漳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万元)3.97
公告日期2026-07-01公告结束日期2026-07-20
汽车转让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买人: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39700元。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
竞买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本标的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情况表》。有意竞买者请至“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7月20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汽车买卖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7月16日-17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
联系人:石先生 13906950400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
联系电话:0596-2020270  卢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1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汽车买卖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情况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自由报价阶段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闽E257KJ、闽E308KB、闽E775KB、闽E251KB、闽E380KB、闽E953KA、闽E638KB、闽E861KK、闽E831KA、闽E198KA等10辆公务用车整体转让
1.各车辆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10辆公务用车基本情况表.pdf》(点击下载);
2.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2026年7月21日09:00:00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2026年7月21日
10:00:00
39700元

1、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本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79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因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161020100100084408100875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本中心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
:1、 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6年7月21日09:00:00开始至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汽车买卖合同》,逾期未办理者,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总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
3、《汽车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支付给转让方全部车款。车辆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日以前的交通违章、罚款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车辆成交后,涉及到车辆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买、卖双方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涉及车身字样消除及车辆外观变更的,须于字样消除及外观变更后方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过户时间:受让方应在付清上述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受领标的,并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方提供的过户相关资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年检、保险过期的,在成交后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若年检不合格,受让方自行维修至年检合格为止,维修费用及年检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技术状况以标的展示看样时的车况为准,受让方参与竞价即视同认可车况并愿意购买。受让方竞得车辆后,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不得以车况为由要求转让方额外承担任何的维修及配件费用。
6、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7、本次所有车牌不随车转让,由转让方继续使用。
8、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转让方承担。
9、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10、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汽车买卖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