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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福建晟发进出口有限公司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福建晟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转让底价(万元)489
公告日期2026-06-08公告结束日期2026-06-29
房地产转让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买人: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4890000元。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
竞买人资格均限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本标的房地产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基本情况表》。有意竞标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6月29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交易事项要求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6月25日—26日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
联系人:吴女士 18905962926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
联系电话:0596-2072002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8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转让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基本情况表

标的
序号
标的
名称
房地产基本情况
自由报价阶段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整体转让

1、本次转让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
2、房屋基本情况: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场;房屋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筑面积:596.46㎡(专有建筑面积:585.27㎡、分摊建筑面积:11.19㎡);房屋所在楼幢总层数:6层,本房屋所在层:3层;房屋竣工时间:2011年01月15日;房屋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3、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41.13㎡;使用期限:2008年12月25日起至2048年12月25日止。
4、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闽(2024)南靖县不动产权第0000945号。该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情况,房屋无出租。
2026年6月30日
09:00:00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2026年6月30日10:00:00
4890000元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97万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因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883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
一、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网络多次竞价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一)自由报价阶段自2026年6月30日09:00:00开始至本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二)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自2026年6月30日10:00:00开始)。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三)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该标的流标。
二、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福建晟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逾期未办理上述任一事项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全部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标的竞价成交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成交款付款方式:受让方须于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其中若本标的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其参加本标的竞买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7万元,在完成签订本标的《转让合同》后,由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转给福建晟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本标的转让款的组成部分,剩余部分由该竞得的自然人按约定的期限付清。
四、本次房地产转让涉及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时所涉及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法定缴纳义务方各自承担缴纳,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受让方缴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受让方缴纳。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本标的报价的竞价起始价及成交价仅为标的房产转让的价格,不含买卖房产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五、房屋交付时间:
(一)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款、违约金(如有)及其他全部应收款项后60日内将房屋实物移交给受让方。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款及其他全部应付款项前,有权拒绝受让方的交房要求。
(二)具体交房时间以转让方发出的交房通知书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受让方应当在转让方通知的交房时间办理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转让方已于通知的交房时间将房屋交付受让方,自通知的交房时间起,与该房屋有关的一切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用)、损失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房屋按照现状交付,在转让方发出的交房通知中确定的房屋交接期内,受让方未办理交接手续,则视为受让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
六、产权登记及过户时间约定:
(一)在转让方将房屋实物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本次转让的该房地产不动产权权属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未及时缴纳过户相关税费、未及时接收转让标的、未备齐向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所需资料或者怠于办理权属转移手续,将视为受让方违约,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属于转让方原因造成的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转让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属于受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三)完成过户后,权证等相关资料交付受让方,受让方拥有该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并对该些房地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负责。
七、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八、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7号世纪豪庭1号楼D3-2号房地产转让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