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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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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转让底价(万元)详见公告
公告日期2026-05-29公告结束日期2026-06-17
(漳自然资告字〔2026〕2号)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出让年限(年)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计容建筑面积(㎡)
2026P05
芗城区北仓西路以北、胜利西路以东、秀良路以南
35425.98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容积率<1.6
<25
>30
详见备注
<56681
25500
510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026P06
芗城区迎宾西路以西、后山路以南、前山路以北
39106.98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1.0<容积率<1.6
<28
>30
详见备注
<62571
28800
576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026P07
龙文区北环城路以北、规划益民路以西、规划农富路以南
48428.76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0<容积率<1.8
<31
>30
详见备注
<87171
30310
607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2026P08
高新区南环城路(圆通大道)以北、马洲路以西
123634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1<容积率<2.0
<30
>30
详见备注
<247268
65000
13000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备注:
1.宗地2026P05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62m;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漳州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
2.宗地2026P06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80m;配建的邻里商业(含便利店)可销售;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漳州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
3.宗地2026P07宗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10%,且不得超过20%;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59m;配建的便利店可销售;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漳州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
4.宗地2026P08宗地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大于10%,且不得超过20%;宗地住宅建筑高度<80m,商业、商务及综合建筑<120m;该宗地生鲜超市不在无偿移交范围内,在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受让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可整体销售,但不可分割销售;宗地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娱乐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用途开发利用;可建设“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漳州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
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6.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区2026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二、关于竞买资格要求
出让宗地竞买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五楼(5070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下午5: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6月17日下午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6月18日10时00分在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上宗地均设定保留价。
(二)宗地2026P05小学为漳州市松柏小学,中学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宗地2026P06小学为漳州市望湖学校,中学为芝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初中校;宗地2026P07小学为漳州市古塘小学,初中为漳州八中、漳州玉兰学校;宗地2026P08小学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颜厝中心小学(白云校区),初中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中学。随着学校周边新建楼盘的增加,楼盘户数和适龄儿童人数均无法确定,就读学校根据学校学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三)本次出让宗地(2026P08宗地除外)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2026P08宗地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包含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及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含定金),第二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不另计利息)。
(五)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应全额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自比例缴入同一个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八)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80826
开户单位: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东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