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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总商会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招租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福建省漳州市总商会
项目名称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转让底价(万元)详见公告
公告日期2026-05-27公告结束日期2026-06-04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本标的月租金竞价起始价人民币5000元 。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
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租赁用途限制:不能经营餐饮、网吧、足浴、桑拿、娱乐等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店面须承租方本人经营,不得转租。  
标的建筑面积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6月4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店面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6月2日— 6月3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陈女士13806958536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
联系电话:0596-2072002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7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店面租赁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基本情况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月租金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芗城区博爱道江景花园7幢19号、20号和21号店面整体39个月租赁权
1. 本标的店面建筑面积:底层约150.99平方米,夹层约82.40平方米。
2.店面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2026年6月5日 09:00:00

2026年6月5日10:00:00
2026年6月5日10:00:01

2026年6月5日10:15:00
5000元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39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因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161020100100084408100870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
: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6年6月5日09:00:00 至2026年6月5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6年6月5日10:00:01 至2026年6月5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租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39个月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缴交: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以后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最后一次为3个月租金)。
4、履约保证金缴交:《店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应支付承租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没有违约,且结清各种应付款项并归还租赁场所后,承租方持履约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及有效银行账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5、店面交接:在签订租赁合同后 10 日内移交给承租人。本次招租出租方不提供店面装修期。
6、本标的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承担。
7、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8、租赁期间,标的店面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因店面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本店面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11、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2、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店面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