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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漳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项目名称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转让底价(万元)详见公告
公告日期2026-04-23公告结束日期2026-05-15
房屋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
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
租赁用途限制:不得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酒吧、KTV、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
标的建筑面积与第一年年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5月15日17:00:00前自行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4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杨先生 18359612888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
联系电话:0596-2072006沈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3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租赁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房屋基本情况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第一年年租金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十年租赁权
1.本次招租的场地(房屋)坐落于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的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1827㎡,包括:
(1)第三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02.51㎡;
(2)第二层靠西门方向的场地(房屋)建筑面积约124.32㎡;
2.各房屋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2026年5月18日 09:00:00 至
2026年5月18日
10:00:00
2026年5月18日10:00:01 至
2026年5月18日10:15:00
526176元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2万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因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161020100100084408100882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备注
: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6年5月18日09:00:00至2026年5月18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6年5月18日10:00:01至2026年5月18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第三层房屋及第二层(靠西门方向)部分场地(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租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十年租金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装修期及租赁期限:
(1)装修期:出租方同意无偿提供给承租方4个月的装修时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装修期内,出租方免收承租方租金,但装修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装修期不计入《租赁合同》租赁期限。
(2)租赁期限:10年,从装修期届满的次日开始进入10年租赁期。
4、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交:
(1)租金金额:租赁期内,第一年的年租金为竞价成交的年租金,第二年、第三年年租金和第一年年租金相同;第四年年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第六年年租金和第四年年租金相同;第七年年租金在第六年的基础上递增3%,第八年、第九年、第十年年租金和第七年年租金相同。
(2)租金支付: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租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之后每季度需提前15天缴纳下一个季度租金。
(3)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租方须支付履约保证金给出租方(按成交的第一年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租期届满时,若承租方将该场地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并付清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则出租方应在七天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承租方。
(4)若本标的竞得人为自然人的,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52万元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由交易中心全部转给出租方,优先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转为第一个季度租金的组成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按约定的期限补齐。
5、租赁期间,因场地(房屋)使用产生的税费、卫生费、水电通讯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网络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或公司缴纳。因承租方未缴纳相应费用而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支付。
7、租赁场地(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和规定自行组织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该承租场所的固定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8、租赁场地(房屋)的任何装修维修均不得破坏建筑物的安全性能,严禁改变建筑物原有设计的力学结构。承租方不得破坏租赁场所的外观。因承租方装修造成相关人员受伤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装修过程有权进行监督,承租方要听从出租方人员的合理意见。维修装修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部门要求的标准。租赁期间,租赁场地(房屋)内发生的一切修缮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场所交接:场地(房屋)所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5天内移交给租户。
10、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11、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2、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