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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总工会芗城区南昌路132-1、132-2号共两间店面(分2标招租)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我要报名

项目基本信息
委托单位漳州市总工会
项目名称芗城区南昌路132-1、132-2号共两间店面(分2标招租)三年租赁权转让底价(万元)详见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4公告结束日期2026-03-23
店面招租公告
受委托,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标的1、芗城区南昌路132-1号店面三年租赁权;标的2、芗城区南昌路132-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一次性报价”。竞租人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租赁用途均限制为:不得用于经营餐饮、酒吧、洗浴、KTV、娱乐等污染和噪音较大及容易干扰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各标的建筑面积与月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南昌路132-1、132-2号共两间店面(分2标招租)三年租赁权基本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陆“权益云”网站(www.unibid.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 3月23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漳州市总工会所属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3月19日— 3月20日两天全天上班时间。
看样负责人及
联系电话:何女士  15259641440
报名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报名
联系电话:0596-2020270 卢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82097243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 3月4日

网络竞价须知.pdf
网络竞价规则.pdf
单位竞标承诺书.pdf
漳州市总工会所属房屋租赁合同.pdf
授权委托书.doc
芗城区南昌路132-1、132-2号共两间店面(分2标招租)三年租赁权基本情况一览表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约
非原承租人
一次报价期
原承租人行使
优先承租权期
(计15 分钟)
月租金
竞价起始价
竞价保证方式
1
芗城区南昌路132-1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底层:21.85㎡
阁楼:21.85㎡
 
2026年3月24日
9:00:00至
2026年3月24日10:00:00
 
2026年3月24日
10:00:01至
2026年3月24日
10:15:00
2185元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 23日17:00:00,各标的缴交的保证金金额及账户详见下方的《保证金缴交对应金额及账号明细表》,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2
芗城区南昌路132-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底层:20.96㎡
阁楼:20.96㎡
2096元
备注
: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含优先权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行使优先权)。本项目“网络一次性报价”过程分为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两个阶段:
(1)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从2026年3月24日 09:00:00 至2026年3月24日10:00:00止,在此阶段,非原承租人可以对本标的进行一次报价(仅有一次报价机会,不设加价幅度),报价提交后不可撤销或更改,该阶段结束之时,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即出现最高相同报价的,确定报价时间在前的竞标人为最高报价者)的原则确定该阶段的最高报价者。在此阶段原承租人不用进行报价。
(2)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时限为15分钟,即自2026年3月24日10:00:01 至2026年3月24日10:15:00止。进入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可以通过点击“我要行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承租人以当前最高报价优先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在非原承租人一次报价阶段确定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
(3)若所有非原租户竞标人均未报价或未能有效报价,则在进入原承租人行权时间后,原承租人仍需通过点击“我要行权”并确认后方可以起始价取得承租权。若非原承租人和原承租人均未报价或行权的,则该标的流标。
2、竞标人如需参与本项目多个标的的竞价,应分别对拟参与竞价的标的提交报名申请。
3、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漳州市总工会所属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三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租金缴交: 各标的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交第一个半年度租金,之后每半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个半年度租金。未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的,承租方同意按拖欠租金总金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未缴清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场所,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5、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之前,承租方缴交房屋承租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三个月租金额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合同期满,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验收合格、双方办理好移交手续的15天之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不计利息。   
6、租赁期间,因房屋使用产生的税费、卫生费、水电通讯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用的水电费应每季度缴交给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出租方交纳水电费,逾期未缴纳水电费的,按应缴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逾期三十日未缴清的,出租方有权对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竞价中产生的信息发布费由出租方支付。
8、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无权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并不能扩建以及改变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承租方应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租赁期间,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9、承租方须依法办妥经营本房屋所需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若违规经营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手续办理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11、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12、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漳州市总工会所属房屋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竞价保证金缴交对应金额及账号明细表

开户名: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户:竞价保证金仅限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时缴交,各标的竞价保证金缴交账号均不相同,请按下方所公布的各标的对应的金额及账号进行缴交(因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漳州市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保证
金数额
竞价保证金
缴交账号
1
芗城区南昌路132-1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15700元
161020100100084408100835
2
芗城区南昌路132-2号店面三年租赁权
15000元
161020100100084408100836

竞标人拟报名多个标的的,应分别将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汇入对应的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