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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详情

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FNGZ50716
各投标人:
“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 ”(项目编号:2026AFNGZ50716)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企业实力评审项中“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现变更为“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
二、提问部分
提问1: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招标文件第75页:2.2.1(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我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是否符合此项评分标准?
回复:优质结构奖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评审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提问2:庐江高新技术开发区亩均效能提升(三期)项目一-庐江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招标文件第75页:2.2.1(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3)企业实力指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我单位被评为市政协会的先进单位,是否符合此项评分标准?
回复:予以认可,但须由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评审资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高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移湖西路16号
邮编:231500
联系人:俞主任
电话:0551-87651185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薛健楠
电话:0551-87011304
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