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CG26FW0067)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重庆 重庆 发布时间:2026-07-17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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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部门
| 财务处、信息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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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本次改造旨在构建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重点推进国产化操作系统与数据库适配、中间件微服务架构重构、终端设备国产化替代,并对系统登录、票据管理、财务管理等核心功能模块进行同步升级。通过本次改造,将彻底降低因技术断供或安全漏洞引发的业务连续性风险,确保电子票据改革成果在安全、可控、可持续的轨道上长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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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 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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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服务商家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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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 供应商全称
|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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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 采购理由
| 我院现有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思)承建并运维。现有系统底层深度依赖国外非国产基础软硬件,安全隐患日益凸显,为坚决贯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信创)战略部署,切实筑牢医疗民生数据安全底座,我院亟需对现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全栈式国产化升级改造。 由于本项目涉及医疗收费票据开具和红冲等财务核心业务,且改造需实现历史数据的完整兼容与平滑过渡,改造后的国产化系统在升级期间需与原系统双轨并行及数据实时同步等。以上业务和操作对数据一致性、系统响应速度要求较高,错误容忍度低。若由非原厂商冒然进行国产化升级改造,因无现有票据系统的软件著作权与源代码,不熟悉现有软件系统架构、数据流、接口等,且对我院业务流程不了解,可能会存在较大风险,甚至影响医院的正常业务和财务数据,对医院造成较大损失。 因此,鉴于本项目具有严格的业务连续性要求和不可替代的技术专属性,且目前暂无原厂授权供应商,为确保系统升级改造的安全性、连续性与一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博思采购。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要求,因此建议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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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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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23-89013611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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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书面反映至采购单位联系人。 2.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我院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拟采购供应商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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