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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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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6-04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人民政府,出资比例为42.35%:57.6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正线线路全长258.25公里。东佳木斯至福利屯段62.05公里增建二线,改造部分小半径曲线;福利屯至向阳川段141.6公里、向阳川至同江北段54.6公里既有线改建。福利屯至同江段增设7座会让站,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延长9座车站到发线有效长度,同江站850米、富锦、向阳川等8座车站1050米。封闭3座车站。对路基、桥梁、涵洞等病害进行整治;补强部分车站客、货运设施,同江北站增加集装箱作业区。实施因扩能改造引起的无线通信系统改造、电力设备补强改造等工程,全线平改立及栅栏封闭。
2.2招标内容:ZQJGCL006包件(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计划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同类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标准号:JT/T 646.2-2025《公路声屏障 第2部分:材料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出具的近二年(2025年至今)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点: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风压性能、抗冲击性能、燃烧性能、防腐蚀性能、外观、面密度);
(3)同类物资须具有国内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项目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4)同类物资须提供国内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项目使用单位出具的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证明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诚信要求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各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4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需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黑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6日17时至2026年7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购买流程:注册生效→投标人登陆国铁采购平台→投标管理→购买招标文件。
5.3 未购买相应包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8时00分至8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8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邮  编:154002
联 系 人:张存梅
电  话:0454-8926089
传  真:0454-8926089
电子邮件:jhgz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
账  号:169002259304
 
监管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
联 系 人:姜振宇
联系电话:0451-86429538
 
行政监督部门:国家铁路局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国强
联系电话:024-62091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39号教化电子大世界F17-1701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陈文慧、刘轲
电  话:18145989620、15020574329
传  真:/
电子邮件:crmsc_hrbjms@163.com
网  址: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
 
2026年7月16日
 
附件1:物资需求计划表佳木斯至同江铁路扩能改造工程ZQJGCL006包件(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交货条件
备注
1
ZQJGCL006
金属声屏障单元板
1960×500×100(mm)

1185.42
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结束
红兴隆
厂家自卸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